西宁市公共机构2012年节能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要点
一、2012年工作总结
(一)管理体系的建立方面。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安排、部署、指导、推进、协调和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具体指导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结合换届选举情况。及时调整小组及办公室工作人员, 有效地保障了全市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稳步、扎实、协调推进。
(二)统计工作方面。重新汇审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表》和《分类汇总表》、检查各单位用能情况并督促搞好登记建档工作。我们在现有人员,设备的基础上克服各单位人员变动大、统计人员专业不熟练、设备简陋,资金缺乏等困难,集中人员、时间,边统计,边分析,边学习,边工作。2010年市级公共机构总建筑面积534.15万平方米,用能人数50.11万人,公车数量5506辆,综合能源消耗总量为26.28万吨标煤,与2009年相比下降3.64%。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
2011年市级公共机构总建筑面积629.15万平方米,用能人数50.38万人,公车数量4134辆,综合能源消耗总量为25.59万吨标煤,与2010年相比下降2.62%。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8%。(以上数字均由省市统计部门核定)。
(三)培训工作方面。由于我市节能统计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薄弱。为适应节能工作的需要,我局于2012年4月6日至15日在南宁市又一次举办了全市统计工作培训班,四区三县及市公共机构38名相关同志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大大提高了同志们的统计水平,同时也学到了兄弟城市利用软件系统开展统计、与区县签订目标时预收押金、利用合同能源管理办法的优惠政策改造能耗设备等许多好的经验和作法,感受颇深,受益匪浅。
(四)宣传方面。每年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为全国节能宣传周。按照省上要求,于6月11日至17日举办了“珍惜生命之源,人人节水护水”为主题的2012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四区三县承办,省、市级公共机构参加了所在辖区的宣传,共展出图片展板300余块,悬挂横幅400余条,发放宣传品20000余份、短信1000多条。期间还开展了“能源紧缺体验日和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专项活动,分别在城中区,大通县召开了现场观摩会。6月15日上午邀请了市水利局的同志在市政府礼堂后会议室举办了“西宁地区水形势报告会”各区(县)、各单位及科、教、文、卫、体事业单位派人参加,对同志们知水、用水,增强水资源忧患意识起到很好的作用。活动期间邀请市电视台、晚报社加以宣传报道,活动结束后发简报一期,分别报送相关部门。
(五)健全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方面。根据省、市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实际,按照已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我局于2012年5月21日—6月12日对四区、三县和市级公共机构公安、卫生、教育、城建等系统及部分单位的节能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信息督查处的同志一并参加了部分单位的督查。督查组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7项具休要求,并共同努力加以完成,之后将督查情况通报相关单位。12月20日,召开全市贯彻《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暨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探讨我市机关运行保障能力建设和科学管理、规范有序、职能健全的机关事务工作体系,扎实推进我市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的开展。要求各级机关切实加强对《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贯彻和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转变作风,勤于督查,严格考核,认真解决各种具体困难和问题,努力推动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六)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3月29日省节能减排督查组对我市包括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在内的节能工作全方位进行检查,我市就节能工作进行了全面汇报,商讨了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七)节能改建项目方面。今年,我市城东区、城西区、大通县筹资1047万元,率先在区(县)直机关进行以供暖为核心的综合节能改造项目,建筑面积7260平方米,可供暖面积12万,年内均可完成,将大大节约该地区的能耗。以《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模式实施节能改造,正积极向主管领导和上级汇报并与本级财政部门和相关单位联系沟通,以便实施。
(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方面。2012年已投入使用和正在实施的示范项目有:市第十四高级中学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市第四高级中学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市海湖新区体育中心光热节能建筑;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太阳能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等,投入资金1611.63万元,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28.97万平方米。
二、2013年工作要点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调整后为我市下达的全市公共机构“十二五”期间人均能耗下降12%、单位建筑面积下降9%的目标任务,我市将围绕上述目标2013年作如下安排:
(一) 分解目标,制定完成年人均能耗下降2.5%,单位建筑面积下降1.8%的具体目标并下达至各单位,并制定好实施意见。
(二)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全市公共机构适时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特别是每年6月份第二个星期的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使节约、节能的理念更深入人心,带头节能。
(三)认真开展节能统计工作,一定按照上级的指示精神,准确无误的上报各类报表分析全年能耗的动态,采取相应措施。
(四)适时组织各类培训,特别是科、教、文、卫、体等事业单位,理顺工作关系,使之节能工作有人搞,有人抓,有人做。
(五)健全各类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已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执行。
(六)加强节能监督检查工作,对所管辖各单位进行考核评价,逐步健全节能责任制和问责制,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全方位开展节能降耗各项措施的落实。
(七)加强节能改造项目的落实,积极与上级和相关部门联系,充分利用节能改造方面的各项优惠政策,逐步更新和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产品,把节能工作落到实处。
西宁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